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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葡萄网’重庆拟出台遗体器官捐献条例 缓解供需矛盾
发布者:新京葡萄网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25
本文摘要:重庆7月30日电(钟旖)30日,《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条例(草案)》(以下全称草案)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首次呈交审查会。

重庆7月30日电(钟旖)30日,《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条例(草案)》(以下全称草案)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首次呈交审查会。这是2005年重庆颁布实施《重庆市遗体捐赠条例》10年后,对其展开重新制定。

“近年来,重庆市遗体及人体器官捐赠面对的问题日益引人注目。”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告诉他记者,随着医学教学和科研对遗体的需求量日益减少,重庆遗体捐赠数量近无法满足需要。

遗体捐赠工作牵涉到的部门和单位职责过于明晰,遗体接管的程序过于规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皆无上位法等原因促使了该次法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是大爱大贤,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身体健康。

”兰运华说道,数据表明,截至2015年6月底,重庆已顺利实行人体器官捐赠59事例,总计捐赠166个,挽回了138个器官中风者的生命。公民强迫捐赠人体器官沦为人体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供需矛盾将更为引人注目。目前,重庆市人体器官供需情况与全国大体非常,供需比仅为1∶150。

记者看见,该草案共计七章四十七条,内容涵括遗体捐赠、人体器官捐赠、权益确保、法律责任等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草案确认了捐赠强迫、使用权,以及捐赠人的捐赠意愿、捐赠不道德和人格尊严依法受到维护的基本原则。为维护捐赠人人格尊严,草案尤其拒绝“专门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摘器官前应该举办认同捐赠人的告别仪式。

”同时,为营造较好的捐赠氛围,草案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减免捐献者的基本丧葬费用,并通过授予捐赠荣誉证书、建设纪念设施和网站以及积极开展缅怀纪念活动等方式传达对捐赠人的认同。同时,草案还白鱼规定成立人道救助基金,对遗体或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获取协助。捐赠人的未婚、父母或子女,在拒绝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拥有优先权。

针对违法交易遗体的情况,兰运华讲解,违法交易遗体的医疗机构将被中止涉及资质,并对单位主管人员展开追责;违法交易人体器官的医务人员,将由原均须部门吊销其职业证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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